前沿拓展:十九世纪法国女性服装
2013年,法国废除一条历时200多年的禁令:女人想要穿裤子必须要到警察局申请许可证的条例。
这不是杜撰,是法国真实的历史。原来以自由与人权著称的法国,女性竟然连穿裤子的权利都没有,而且这条禁令还持续了214年!
可这就是真的,对于近代历史的法国女性来说,她们大多都“违法”了,因为她们没有申请许可证便穿了裤子,而不是长裙(罗裙)。
根据法国的法规,“女性不得穿裤子”禁令产生于1799年11月17日,是拿破仑上任之后第8天签署的一条法令。
事实上,那个时期的女性,甚至是男性,其实都是没有裤子穿的。从历史留下来的图片可以看得出来,紧身裤,或者说长筒袜才是那个时代的“标配”。
只不过,这样的时髦“裤装”只有男人才有权力穿。它有一个特别的名字:套裤。
为什么叫套裤呢?因为它还不是真正的裤装,只是拥有了两条腿的一种服饰:裤长基本到膝盖位置,小腿部位则穿上长筒袜,然后将短裤套在袜子里,用绳子系好。
这种装扮怎么看也不像穿了裤子,充其量是穿了一条短裤而已。但它已经是法国男性眼中莫大的荣耀,因为不但女人不能穿这样的衣服,它还仅仅流行于贵族男性之中。
也就是说,套裤是一种带有阶级的装饰,没钱的人不能穿。为此,贵族男性为那些没钱穿套裤的男人划出了又一个别开生面的圈子“无套裤”圈。
这对于穷人是一种侮辱,当然,女性也是同样,她们若穿上男性的套裤,那就是违法。所谓的平等与人权,完全是法国的一个幌子。
这时有人就会认为:男人穿裤子,女人穿裙子,这也没什么不好。
确实,如果单纯是从凸显性别这一方面来看,一目了然。可如果将其放在男女平等的高度来看呢?是不是打脸了?
而且,这不是重要的,重要的是,在十七世纪的法国,短裤也算裤装,女性同样也是不能穿的。
这也就意味着,女性哪怕穿了长裙,但里面是不能穿短裤的,否则依旧是违法的。为此,穿着长裙的法国女性们,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只能保持裙内“真空”的状态。
这种生活状态不仅不卫生,实际也不,比如风吹容易走光,遇到别有用心的人更容易出丑等。
但法国女性在那个时候一点办法也没有,拿破仑以他独裁的霸权将女性们丢到男权社会的附属地位,而且是不能翻身的那种。
于是,法国街头展现的风景就变成了男性套裤款款,女性罗裙裙楚楚的“美好、儒雅”,歧视被这种绅士、淑女之说掩盖得严严实实。
但事实上,法国女性是一直在抗争的,她们也希望穿上裤子,站在与男性同等的社会地位之上,享受自己的人权。
为此,当时的很多法国先锋女性便走上街头,她们抗议“女性不得穿裤子”的禁令,抗议男性对女性人权的压迫。
在那个时候,还有一个出名的女性公然打破禁令,穿起男装行走于公众之中,这个女性就是的作者乔治·桑。
但真正有乔治·桑的勇气的法国女性并不多,而且,她们能做得“出格”的事便是一边穿着长裙,一边到街头摇旗呐喊:我们要穿裤子!
不过,这点绵薄之力也有作用,18-19世纪的法国曾先后两次因此而修改禁令,这也就是后来出现的:想要穿裤子,必须要先到警察局申请,只有警察局局长签发了许可证,你才可以穿上裤装。
但这个许可证可不是那样容易就得到的,只有那些贵族女性在以骑马、骑车等理由的申请下,视警察局局长的心情而获得穿裤子的许可证。
也就是说,女性们可以自由去申请许可证,但得不得的到这个证件,那完全看运气。因为真正获得许可证的女性,简直少之又少。
相反,倒是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女性长裙内不可以穿任何衣物才是社会的主流。这种生活一直持续到法国卫生运动爆发,也就是19世纪的下半叶。
因为卫生运动,女性终于可以在长裙内穿上内衣以保护自己的健康。这种空穿长裙的生活,在今天恐怕让人难以想象。
可在当时的法国,穿内衣与穿裤子一样违法,几乎被视为“散发着血腥气”的“凶手”来看待。试想,如此严重的后果,谁敢去贸然挑战呢?
不过,后来第一次世界大战、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穿起裤装,便于生活成为迫不得已的生存本能。女性们便顾不上所谓的禁令,直接穿起了裤子。
不过,还是有大部分的女性保持着穿裙子的习惯,只是她们的裙子不再是拖地长裙,而是可以露出小腿的短裙。
而且,时代向前,一浪又一浪的“公然穿裤子”声潮早已经没办法压抑女性的崛起,终,法国男人们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这些事见怪不怪,不与理论了。
但是,不能穿裤子的禁令一直没有被取消,特别是那些在19世纪走上政坛的女性,永远只能穿着裙子以保持与社会的“和谐共处”。
一直到1968年,法国的一些女性议员提出抗议:女性至少在出席议会时穿裤子才行。这个提议被一再搁置,过了14年才正式被通过。
有资料记载,当时一位叫马蒂尔德·杜贝塞的女历史学家,当第一次穿起由美国传入法国的牛仔裤时,竟然高兴地手舞足蹈:活动起来自由多了。
事实上,真正将法国女性推向穿裤子解放运动的还是那些贵族圈之外的女性,历史学家克里斯蒂娜·巴德在《长裤的政治史》一书中就这样说过:“早穿裤子的女性主要是工人、农民,也有不少探险者、旅行者、作家、艺术家、革命家等,她们并不遵守当时的法规,或直接无视其存在。”
也正是因为有这些人的推动,法国女性后成功集体“违法”,在20世纪成为主宰裤装的群体。
而让人想不到的是,法国的穿裤子禁令竟然一直没办法取消,一直到2013年才真正被废除,而这距离其出现已经过去了214年!
何为人权?何为自由?其实当某些人,或者,在打着男女平等,人权、自由的幌子行走于世的的时候,本身就是个笑话。
法国人能将一条“穿裤子禁令”保持两百多年,难道不足以表明其骨子里无法抹去的男女不平等本质吗?
如果这也是所谓的人权,那法国其他的人权是不是又可以重新来审视?
当然,像法国这样自相矛盾的禁令,在其他也会有不同形式的存在,只不过,人们往往只听到口号,却很少去对现实进行检验。
又或者,这种矛盾本身就是一个的根本,他们说的与做的,本身就是如此内外不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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