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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非曲直,自有检察答案。洞见真相,传递法治声音。为加强人民群众法治意识,进一步加大普法力度,杭州检察推出《杭检说案》栏目,还原案件真相,讲述办案故事,阐明案中法理,以案释法,以案警示。
今天推出上城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留学生在境外被电信诈骗案,电信诈骗犯罪为何盯上身处异国他乡的留学生?境外诈骗团伙是如何让被害人陷入恐慌的?升级版冒充“公检法”诈骗是如何一步步套路被害人一家的?留学生该如何防范境外电信诈骗?收到来自境外“司法”的信息该怎么办?办案检察官抽丝剥茧,还原案件过程,教您如何甄别真伪,远离电信诈骗,保护财产。
杭州的程先生近来很糟心,远在美国杜克大学深造的女儿从异国传回消息,她居然被联邦调查局(FBI)盯上了?而且居然还是中美联合办案?之前只在电视上看过这种阵仗的程先生吓得六神无主,究竟是什么情况?一个好好读书的女孩子怎么会摊上这么大的事呢?
“你好,我们是美国互联网投诉中心IDC”
一天清早,程先生接到了女儿小程打来的跨国电话:“爸,美国FBI正在清查留学生,查到我了,说我涉嫌跨境犯罪,要把我遣返回国。”从未出过国的程先生虽然不知道国外的司法程序,但是“联邦调查局”的名头还是听过的,立马就慌了。看了女儿发过来的Skype(一种聊天软件)记录截图,对方自称美国互联网投诉中心IDC工作人员,说小程被数十人投诉参与了一起跨国诈骗活动,涉案人员200余人,主犯已经归案了,现在要联系中国大使馆把小程引渡回国受审,并通过Skype将电话转接给了协办案件的国内“xx市公安徐警官”。
此时的程先生第一反应就是女儿是不是误入歧途了?可是女儿再三自己并没有参加非法活动。这时,对方又投来一颗“重磅炸弹”……
“这是xx市中级人民法院控告书,你查收一下”
小程和“徐警官”在Skype中的聊天记录
这位“徐警官”告诉小程:“现在这个案件涉及中美两国,在国内已经有十多人实名控告你了,一旦罪名查实,你立刻会被引渡回国受审”。说完,“徐警官”通过Skype聊天软件发给小程一份《控告书》,白纸黑字,后面还落款了法官的姓名,看着“xx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红章,小程快急哭了,连忙问“徐警官”怎么办,“徐警官”告诉小程,只要配合办案,查清事实,可以不被引渡,但是需要配合警方将二十万美元资金转入监管账户,查证完后再返还。在异国他乡的小程已方寸大乱:“可是我没有这么多钱啊”,这时候,徐警官又“贴心”地提出建议:“可以找你的家人要钱,反正查完了以后钱会还给你们的。”此时的小程,已经完全落入了犯罪团伙的圈套……
“爸,我不想被抓走,你帮帮我”
接到女儿电话的程先生也是手足无措。好不容易将女儿送出国读书,盼着女儿功成名就,爱女心切的他,一心想着如何保住女儿不被遣返,再加上“徐警官”一再:“我们会给你一份xx检察院出具的《监管证明书》,资金查明后会还给你的”,一边是信誓旦旦的“徐警官”,一边是快被吓哭的女儿,程先生立马按照对方的要求将人民币和美元转账到了指定账户,折合人民币约130万元。
近半个月后,“徐警官”渺无音讯,此时的程先生才如梦初醒,赶紧报了案,但此时被骗的人民币已经被分散转移到了境外,要想追回,已经是难上加难……
2021年5月,公安接警后立即展开侦查,经过资金流水筛查,发现程先生被骗的大笔资金转入外省小涛(化名)的账户,随后被分散转至许多账户。在外省公安的协助下,小涛被抓获归案。2022年3月24日,上城区检察院受理了此案,检察经过引导补充侦查,调取了程先生女儿在境外的聊天记录后,发现该案系冒充境外法律实施的跨国诈骗案。经讯问,小涛如实供述了其之前将自己的银行卡卖给犯罪分子用于实施诈骗的全部犯罪事实。2022年4月14日,上城区检察院以被告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向上城区法院提起公诉。目前,该案正在法院进一步审理中。
检察官说法
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诈骗他人财物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二百六十六条中的“诈骗公私财物”;将本人实名开立的银行卡、绑定手机号、U盾等出售给他人用于信息网络犯罪的,属于二百八十七条之二中的“提供支付结算帮助”。
司法实践中,如支付结算数额达到20万元以上或者出售银行卡非法获利1万元以上,出售银行卡的人就会被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刑事责任。收购银行卡实施诈骗的犯罪分子,如诈骗数额超过50万元,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本案中,小涛贪图蝇头小利,将银行卡出售给犯罪分子,造成被害人百万元级别的损失,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待他的是法律的惩处。实施诈骗的犯罪分子,诈骗数额远超过“数额特别巨大”标准,也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
近年来,境外诈骗团伙已将目标群体逐渐由国内延伸至了国外,面向海外留学生的诈骗案件不断活跃。面对层出不穷的诈骗套路,不断翻新的骗术花样,留学生们在受骗后往往手足无措,第一时间想到的不是联系中国驻外大使馆、学校国际办工作人员,而是远在国内的近亲属。在此过程中,诈骗团伙会利用留学生与家人分隔异地、信息不对称、不熟悉境外司法程序等原因实施诈骗行为,但再高明的骗术,只要经过仔细推敲,我们还是能够发现诈骗的蛛丝马迹。例如,真正的“公检法”,是绝不会通过“Skype”等社交聊天软件办案,也不会将案件信息通过聊天软件发送,更不会告知留学生需要将钱转入“监管账户”以配合司法办案。
目前,上城区检察院在办理电信网络诈骗案时发现,很多上游罪犯窝藏点均分布在境外,且团伙内部组织严密、分工细致,反侦查能力较强,犯罪方法一般采取远程、非接触式诈骗,甚至一些案件还存在境内外勾结连锁作案,隐蔽性高,打击难度较大。国内受害人被骗后,即便报案,司法也只能抓到买卖电话卡、银行卡的下游犯罪人员,受害人转给骗子的汇款,一旦被转账分散至境外多个账户后,便难以追回。
因此,电信网络诈骗不仅在于打击,更需要在源头上进行防范。不论是国内人民还是在外留学生,都需要树立防范意识,谨慎骗子的把戏,让骗子们无处遁形。
来源: 杭州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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